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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不满意就退货”承诺的实施办法

          

       为了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,本商场从二零零零年五月一日起特向社会郑重承诺:不满意就退货。具体实施办法如下:

一、所谓“不满意就退货”的商品是指没有发生质量问题的商品。

二、凡在本商场购买的商品,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情况下,只要不满意就可以退货。

三、退货时限:本市市区的限定在五日之内,市区外的限定在七日之内(均含购物的当天)。

四、本承诺的认可权:1、消费者与经营者共同认可;2、消费者与经营者有争议的,由本商场管理人员或市消协调解。

五、属于“三包”范围及其它有质量问题的商品,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或质保承诺执行。

六、无本商场销售凭证的不予受理。

七、特殊商品,如食品、烟酒、药品、黄金饰品、工艺品、手机、化妆品、假发、内衣、面料、婚饰品等不在本承诺之内(有质量问题的除外)。

八、本商场的这一承诺是真诚的,欢迎广大消费者、社会各界、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。为切实履行此项“承诺”,康德拿出壹万元资金,放在邯郸市消费者协会,作为先行赔偿金,当本商场的经营者未能履行此项承诺时,市消协可根据有关规定,有权直接从赔偿金中垫付给消费者,然后,再由本商场向该经营者收取。

九、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康德商场办公室。

 

康德商场监督电话;3035036

市消协监督电话:3083315

       市“3·15监督电话:12315

       康德网址:www.kangdeshy.com

     

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零零零年五月一日

  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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